《沈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方案》出臺;2019年8月底,試點名單確定,政府最高補貼20萬元!
案 例
《沈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方案》出臺。8月底,試點名單確定,政府最高補貼20萬元!近日,好消息再次傳來!沈陽市首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終于投入使用了。
首部加裝電梯安裝僅用70天
經過幾個月的緊張工作,好消息傳來,沈陽市首部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終于投入使用了,而第一個享受到這個福利的是位于沈河區五愛街附近的金生小區。
作為沈陽市首批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試點小區之一,金生小區15—21號樓一單元的加裝電梯從準備材料到竣工投入使用只用了70天。
除了金生小區,沈陽還有一些老舊小區的電梯加裝工作正在進行中。比如,本月底還將有1個老舊小區的電梯投入使用,那就是之前大家一直關注的小西小區。沈陽晚報、沈報融媒記者從小西小區業主委員會了解到,經過管網改造后,目前小西小區的10部電梯已經進入到內部裝修階段,本月底將投入使用。
安裝電梯,每戶要攤多少錢?
據了解,金生小區的這部電梯總費用約為45萬。除去18萬的政府補貼,分攤到每一戶的費用在1.1萬-3.2萬元之間不等。除了安裝電梯的費用,電梯的后續保養和電費,也是需要由每戶居民來分攤的。以金生小區為例,電梯每年的維護費用約為3600元/臺,年電費約為1000元/臺。這部分花費需要三層以上業主均攤,所以每家每戶每年需要支付不到400元,平均每戶每個月30多元。
同是沈陽市首批試點的小西小區一共需要加裝10部電梯,每部電梯的費用是39.5萬,每部電梯政府補貼18萬,剩下的由小區居民共同分攤。根據《方案》規定,一、二樓的居民不用掏電梯費,三樓往上的居民分攤的費用呈階梯狀逐層遞增。比如本次加裝的電梯,三樓居民分攤10000多元,往上每層樓多加6000—7000元。七樓最多,差不多是32000元。電梯的后續保養和電費,每戶每年差不多是500多元。
小區加裝電梯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看完了金生小區、小西小區的新動態,您動心了嗎?快看看您家的住宅樓是否符合加裝電梯條件。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遵循“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穩步推廣”的原則。
試點條件:
1.取得本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2.未列入拆遷征收計劃;3.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消防和結構等法律法規規定;4.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無電梯非單一產權住宅,經本單元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85%以上的業主且占總戶數85%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簽訂增設電梯協議的。
此外,增設電梯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沈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開展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遵循“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穩步推廣”的原則。
二、試點條件
1.取得本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未列入拆遷征收計劃;
3.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消防和結構等法律法規規定;
4.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無電梯非單一產權住宅,經本單元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85%以上的業主且占總戶數85%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簽訂增設電梯協議的。此外,增設電梯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三、試點范圍
符合試點條件的既有住宅可納入試點范圍。
四、工作職責
市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城建副市長任組長,分管秘書長及市房產局局長任副組長,負責統籌領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房產局,市房產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專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政策制定、人員培訓、指導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各區增設電梯項目進行核查并核定各區補貼資金申請要件,編制年度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貼資金使用計劃并按規定納入預算,根據各區補貼申請要件核定情況及時向市財政局申請市本級承擔的補貼資金。
市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司法局、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市直部門以及燃氣、供水、供電、供熱、弱電等相關單位作為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做好有關工作。具體如下:
自然資源局 負責制定規劃審查相關政策;指導各區規劃部門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規劃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局 負責提供具有資質的審圖機構;負責指導各區建設部門召集相關部門(單位)對加裝電梯建設方案(含消防)及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土建施工過程進行質量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檔案移交工作。
財政局 負責籌集經市政府批準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市本級承擔的補貼資金,根據市房產局的補貼資金核定申請撥付資金;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居民、社區、管線單位補貼資金使用及發放相關政策。
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配合城鄉建設、房產部門制定增設電梯使用和安全指導相關政策;負責指導各區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檢驗檢測、使用登記和電梯安全監督等工作。
司法局 負責指導駐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對居民協議簽訂進行見證。
公積金管理中心 負責制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市公積金使用辦法。
燃氣、給排水、供電、供熱及弱電經營單位 負責開辟綠色通道,及時做好管線排遷工作。
各區政府負責具體組織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成立以主管城建副區長為組長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區級職能部門及管線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專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落實區級資金;負責對區域增設電梯項目進行核查并核定補貼資金申請要件,根據補貼申請要件核定情況及時申請市區承擔的補貼資金并發放;負責全程協調成員單位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
街道辦事處設專人負責轄區內增設電梯有關工作,指導社區開展增設電梯的政策宣傳、組織民意征求、矛盾協調和公示備案以及監督增設電梯后的日常運行情況等工作。同時,及時將增設電梯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上報區領導小組予以協調解決。
五、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9年8月31日前)
制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相關政策及工作流程,搭建組織架構,開展培訓。開展宣傳動員,各區政府針對轄區內具備加裝電梯條件的小區進行摸排,征求居民意愿,確定試點點位名單,并開始辦理前期手續。
(二)施工階段(2019年9月1日至12月末)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全市試點點位增設電梯的指導、協調、調度、監督和檢查等工作。區領導小組指導監督試點點位完成電梯增設工作。
(三)補貼申請階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末)
經過驗收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書的試點點位電梯,業主持相關材料到區房產部門辦理登記,各區匯總后報市房產部門申請市級補貼資金。
六、責任主體
(一)實施主體
本單元相關業主作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主體,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驗收等相關工作。
實施主體可以推舉業主代表作為申請人負責上述工作,也可以書面委托設計單位、電梯企業、施工單位等作為代理負責上述工作。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申請人作為建設單位承擔相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二)后續管理主體
本單元相關業主為電梯后續管理主體及責任主體,日常對電梯運行進行管理,與依法取得許可的電梯維保單位簽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障電梯使用安全。
七、資金籌集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由實施主體承擔,并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應由業主自行協商。以下分攤比例系數僅供參考:第一、二層為0、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5、第五層2、第六層2.5、第七層3,依此類推。業主也可按規定申請使用個人市住房公積金,也可通過社會投資等方式籌集資金。
2020年6月30日前報送補貼申請資料的,政府按樓層情況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4層住宅每部電梯6萬元、5層住宅每部電梯7萬元、6層住宅每部電梯16萬元、7層住宅每部電梯18萬元、8層及以上每部電梯20萬元。原土地非獨立操作區的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原土地獨立操作區的補貼資金由區政府自行承擔。
八、實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
由申請人編制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方案。
(二)簽訂協議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經相關業主同意后簽訂增設電梯協議,協議需明確項目負責人或委托單位主要職責、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運行及維護保養費用分攤方案以及增設后的電梯使用管理主體等內容。協議簽訂過程需駐街道辦事處司法所見證。
(三)進行公示
以上協議和方案由增設電梯房屋所在社區在擬增設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滿,無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由社區蓋章備案。
公示期間,本單元內業主和增設電梯后受到通行、采光、噪聲等直接影響的相鄰業主對增設電梯有異議的,業主應充分協商,協商意見不一致的,由社區召開聯席會議予以協調并達成一致意見,經社區調解不成的,依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四)施工圖紙審查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設計方案經業主充分協商、公示認可后,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經有資質的圖審機構審查后報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相關部門聯合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向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增設電梯的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相關業主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
2.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
3.增設電梯方案文本(相關文字說明、圖紙等);
4.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明文件;
5.經所在社區備案的增設電梯協議;
6.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由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集自然資源、市場監督、房產等部門及相關單位對加裝電梯建設方案(含消防)及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出具聯合審查意見及會議紀要。
(六)工程施工
增設電梯涉及電力、電信、水務、燃氣、供熱、有線電視、網通等管線移位及其他配套設施項目改造的,相關單位應開通綠色通道,根據聯合審查意見,予以優先辦理并組織施工。
增設電梯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建設單位應向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電梯監督檢驗。施工過程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
(七)竣工驗收
1.工程驗收。增設電梯相關業主對增設電梯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電梯企業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相應責任。工程竣工后,相關業主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電梯企業等對增設電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⒐を炇諔埶诘厣鐓^參加。
2.使用登記。建設單位應依法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所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
3.建檔移交。工程結束后,相關業主應將合格的聯合審查意見(含會議紀要)、監督檢驗和使用登記等建設工程竣工資料移交市城建檔案館。
九、申請補貼
(一)補貼申請程序:在增設電梯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后,業主可以持社區公示備案、聯合審查意見、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城建檔案館出具的增設電梯檔案移交證明、資金領取申請表等材料,向所在區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財政補助資金。區房產部門審查后,填寫《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市級資金補貼申請明細表》及《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市級資金補貼申請匯總表》,并將上述材料報送市房產局。
(二)審核撥付程序:市房產局對上述申請補貼要件審核合格后,及時向市財政局申請市本級承擔的補貼資金,市財政局根據市房產局申請將市本級補貼資金撥付至各區。各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本轄區資金管理等相關辦法(明確補貼申請、審核及發放的要件和程序),加強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嚴肅財經紀律。
十、相關要求
(一)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增設電梯的安裝和投入使用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配置電梯應急平層裝置。鼓勵“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采購模式,由制造單位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安裝調試和日常維護保養。鼓勵“電梯保險+服務”模式,發揮保險的事故賠償和風險預防作用,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和維保水平提升。
增設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風險評估、監督管理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執行。
(二)規劃要求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以實用性為原則,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應盡量減少占用現狀綠化,盡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在滿足消防、安全條件,保障各項功能正常適用的前提下,增設電梯不進行建筑間距計算、日照計算、容積率核算。增設電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測繪,不計入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不再辦理不動產登記。
十一、保障措施
(一)各區政府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簡便高效的原則,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有關審查和備案工作。
(二)對已經依法辦理有關施工手續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相關業主應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撓、破壞施工。
(三)各級宣傳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角度、寬領域宣傳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方法步驟和相關政策,增強居民參與意識,激發居民參與熱情,取得居民支持。
(四)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應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辦法,鼓勵購買相關保險。
(五)鼓勵社會資本、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參與我市既有住宅進行增設電梯工作。
(六)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工委的協調樞紐作用,由黨員干部牽頭,組建“增設電梯服務站”“電梯助建服務隊”等組織,為居民義務提供經驗分享、業務咨詢,通過“協調+服務”的方法推動工作。
(七)為保障管線移位改造工作順利實施,市區兩級財政對需進行上述改造的試點點位分別給予不超過2萬元/臺的資金補貼,不足部分由管線單位承擔。
為激勵調動社區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每增設并投入運行一部電梯,市財政對所在社區給予5000元資金補助,作為工作經費。